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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李树峰  党委书记:孙亚平  副院长:于春城、黄忆南、郑光旭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原研究生部)成立于 1978 年,是专门承担艺术教育管理和教学实施工作的部门,现拥有6个一级学科:艺术学门类下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和文学门类下的中国语言文学。2003年批准设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2005年被教育部授予港澳台招生权,2007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2008 年获批成为艺术学博士、硕士学位海外留学生招生单位,成为艺术学科建制最为齐全的艺术类研究生教育机构。历任研究生院(部)负责人有张庚、伍国栋、张晓凌、田黎明、吕品田等,现任院长为李树峰。

研究生院现有10个系,分别为中国语言文学系、艺术学系、音乐学系、舞蹈学系、戏剧戏曲与曲艺学系、影视学系、美术学系、美术与书法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系和设计学系。导师皆为本院研究和创作人员,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23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13人。每年招收约100 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170名和49 名。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访问学者等在校生1000多人。

研究生院是国内从事艺术教育起步较早的单位之一,自 20世纪50年代即举办了研究生培训班。1958年中国戏曲学院合并于我院前身之一的中国戏曲研究院,1958年和1959 年,中国戏曲研究院曾经举办过两届正规的研究生班。1978 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成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将艺术学从文学中独立出来升格为学科门类,为艺术学科的全面深化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学术体制,学者贡献了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几十年来,汇集了一大批在各学科领域卓有建树的著名学者和艺术家,他们的学术理念和治学方法不仅构成了研究生院的学术传统,也积累了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丰富经验,形成了独特的教育理念与方式:以科研带动教学,注重不同学科之间的学术互动,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充分尊重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着重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几十年来,共培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各类研修生8000 多人,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他们分布在祖国乃至世界各地从事教学、研究、创作或艺术管理工作,许多人成长为著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

进入新世纪,研究生院在保持传统学科教学优势的同时,进一步丰富理论与实践的协调发展,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为适应文化、经济建设的发展,还创建了许多新兴学科,如非遗保护、文化战略研究、艺术管理、艺术市场研究等。结合这一发展趋势,我院在加强自身导师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聘请了许多享有盛誉的院外艺术家与学者,充实到教学实践中。这种开放性的发展模式,为研究生教育注入新的活力,使之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开放性与活跃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2012年研究生教育改革以来,研究生院制定、修订了一系列制度。制定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回避制度(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破格复试办法(试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规定》《研究生课程听课制度》等,修订并完善中国艺术研究院《学位工作细则》《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教学委员会章程》《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艺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院外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招生、课程建设、培养、导师遴选等方面规范运行,强化制度管理。注重研究生学术经历和业绩考查,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质量,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目前,研究生院正在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的研究生教育目标体系,即长远的学科规划与发展体系、规范的教学管理与培养体系和科学的人才选拔与评价体系,为实现把中国艺术研究院建设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艺术科研中心、艺术教育中心和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而奋斗。

研究生院网站:www.gsca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