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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3-03-30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艺术研究院法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我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入选条件为:

(一)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成立5年以上,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运行规范,业绩优良;

(二)具有3年以上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

(三)具有较为丰富的诉讼从业经验;

(四)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惩戒;

(五)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长期从事文化艺术相关领域法律事务并取得良好业绩的,优先予以考虑;

(六)参选律师事务所需指派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律师提供服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3.取得律师执业资质,具有5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

4.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领域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

5.担任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者优先予以考虑。

二、法律顾问单位主要职责

(一)向我院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为我院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我院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磋商、谈判,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对以我院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四)参与处理或者代理民事诉讼、劳动争议、商事仲裁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参与处理可能发生或已经面临的人事派遣、劳务用工、政府采购等风险或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律师意见,参与纠纷的谈判、协商,根据需要出具律师函、律师意见书等;

(六)协助开展法律培训、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对我院领导干部职工进行法治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七)其他由我院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八)服务期满提供年度法律服务报告。

法律顾问单位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服务良好的到期可续签合同。

服务费用一年不超过25万元,合同约定之外的诉讼费另计。

四、选聘程序与方式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聘信息通过中国艺术研究院门户网站及其他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提交材料

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4月14日18:00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和邮件方式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包括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法律顾问相关业绩及代表性案例等,请列举3项),并对符合选聘条件情况作出说明;

2.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

3.拟作为我院法律顾问团队的基本情况;

4.根据法律顾问单位主要职责,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及报价明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邮编:100012;收件人: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813396。请注明参聘法律顾问单位。

邮箱地址:yuanbanlvshi@163.com

电子材料统一形成PDF格式,邮件标题为“参聘法律顾问单位+律师事务所名称”。  

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所寄材料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三)材料评审

书面材料提交期限届满后,中国艺术研究院将对应聘单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选聘陈述入围单位。

(四)现场陈述

中国艺术研究院组织入围单位进行现场选聘陈述,陈述时将要求服务团队负责人和驻场律师进行现场答问,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集中陈述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

选聘法律顾问单位名单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网站及其他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中国艺术研究院与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附件:1.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

   2.法律顾问团队拟派律师基本情况表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3年3月30日

编辑:郭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