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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艺术研究院展品征集评审与捐赠收藏系统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0-10-21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发挥专家在我院展品征集及捐赠收藏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完善评审专家的选取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我院将建立“中国艺术研究院展品征集评审与捐赠收藏系统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拟由工艺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馆、财务等领域专家构成,本次重点征集工艺美术领域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中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专家,包括从事研究、创作、管理、经营的相关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请入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及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自愿接受监督管理,能够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艺美术领域或相关行业发展动态;

(四)对于创作、研究类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或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或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对于管理经营类专家,须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领域十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申报要求

本次征集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各机构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对拟推荐专家进行审核把关,自荐专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填写附件表格,所填信息将作为入库后评审系统自动抽选专家参加评审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推荐

请相关单位、机构遴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候选人, 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 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见附件 2)并加盖公章,全部推荐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我院。

(二)个人自荐

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包括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举荐意见,签字后随证明材料复印件直接报送我院。

(三)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

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

4.荣誉称号、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

5.与《推荐专家信息表》填报内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方式选取其一,不得重复填报。 

 四、征集时间

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请于该日期前将推荐材料(含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我院, 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010-66053476 王老师、刘老师

010-64896370 段老师

(二)邮寄地址

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81 号中国艺术研究院信息中心收,电话 010-64896370,邮编 100012;

(三)电子邮箱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uanjiaku2020@126.com,邮件标题注明“推荐专家材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附件:1.推荐专家信息表

  2.推荐专家汇总表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0 年 10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