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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

时间:2012-09-21

2012年8月29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下称“亚太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国-东盟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在京召开。东盟十国部分驻华使节及外交官,文化部外联局相关负责人,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省文化厅及省非遗中心的负责人、非遗领域的数位专家等出席会议。与会代表主要围绕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工作在国家层面上的进展情况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相关问题两大主题展开探讨和交流。这是三个中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联手搭建的区域性交流与合作平台。

会上,中国-东盟中心马明强秘书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东盟中心的宗旨、职能以及该中心成立以来在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和东盟各国驻华外交官分别就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在国家层面上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简要而系统的介绍;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刘魁立研究员对各缔约国在履行《公约》过程中应遵守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亚太中心主任杨治从教科文组织层面和国际机构的角度对《公约》基本情况、最新动态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战略和亚太中心的宗旨、职能以及主要业务进行了介绍。

此次研讨会是亚太中心继本年度2月正式成立后组织召开全球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信息交流会以来,首次组织召开的区域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研讨会。研讨会以平等对话和务实合作为指导原则,实现了与会代表之间的积极互动与深入交流,为中国-东盟地区各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领域搭建了区域性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会议期间和会后,东盟各国驻华使节纷纷表示将通过亚太中心这个国际化平台加强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地区各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其中文莱驻华大使已与亚太中心就进一步合作约定了商谈的时间。国内四省参会代表在研讨会后举行的内部工作座谈会上一致肯定本次研讨会规格高,国际化程度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有更多参加此类研讨会及其他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

会后,亚太中心将充分运用此次研讨会的成果,争取对东盟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达成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东盟各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受训需求,制定下一步在东盟地区开展国际培训的方案和计划,以加强东盟各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能力建设,为推动中国-东盟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供稿:亚太中心编辑:沈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