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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君

1962年生于山东昌邑市,历史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员,国家艺术基金评审委员。

书法作品几十次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展、中青展、兰亭奖展、全国书法名家邀请展等,并多次获奖,出版书法作品集多种。学术研究于书法史论外,涉及金石学、文字学、美术学等,出版《簠斋研究》《魏晋南北朝碑别字研究》《陈介祺年谱》《书坛藻鉴》等专著,获“首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多次在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法展及全国书学讨论会评选中担任评审委员、监审委员等。



刀斧之下的“篆隶笔意”:清代碑学建构中的误读

在清代碑学的建构中,从开始关注北碑到对北碑的渐次赏悦与推崇,在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人们寻求到了北碑中所蕴涵着的“古法”或“篆隶笔意”,从而确立了北碑的正统地位。而清人的追本溯源,存在严重的“误读”,这体现在:以刀斧之迹论书法笔法;以工匠滞后的旧体铭石书与行业程式化、装饰性的刻风,来臆度其中的笔法之源;以没有接受文化教育及书法规范训练的工匠、平民的石刻而论源流等。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地探讨论析。一是考述了清代碑学理论构建中,人们对“篆隶古法”或“篆隶笔意”的价值认同,以及其作为碑学生发的基础与依托。二是针对碑学所指魏晋南北朝石刻书法的风格特征形成中,刻工及镌刻因素所起的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了论述,指出大部分碑学中所激赏的篆隶笔意或古法,实际上是刻工造成的,有的属工匠阶层或行业中滞后的铭石书,有的属刀刻的“笔法”。三是针对碑学代表人物康有为等将刀斧之迹视为“笔法”的这一误读进行了论说。认为这一误读尽管应充分检点或批判,而其对书法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与意义,却是应该肯定的。清代碑学中的误读和理论体系的缺陷,对书法的影响与价值,却是一个突出的悖论。

本文发表于《中国书法》2019年第1期。